年前,安徽皖南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被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省总工会、国家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等八部门共同认定为第二批“安徽省创新型企业”。
安徽省创新型企业是上述八部门根据省政府《国家技术创新工程安徽省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推进创新型企业建设,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而开展的一项对企业创新能力进行的评价认定工作。
公司在2008年底被授予“安徽省创新型(试点)企业”称号,自开展试点工作以来,企业积极开展各项创新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成效。根据省厅有关文件要求,对照认定条件,企业自愿申请评估,市有关部门初审,省八部门联合组织专家开展了评价工作。根据评价结果,认定安徽皖南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等57家企业为第二批“安徽省创新型企业”。
此次公司被认定为“安徽省创新型企业”后,不仅可以享受国家和省规定的优惠政策和服务,而且省八部门将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的战略要求,将会加强对公司创新型企业建设联系、指导和支持。这些举措将会进一步增强公司的创新动力和活力,为公司创新发展、积极承担重大创新任务,主动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支撑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提供有力的保障。 |